南京人历来重视治丧,有俗语云“人死为大”。六朝时,南京人所花费的治丧费用较为惊人,《南史·孔琳之传》记载:“凡人士丧仪,多出闾里,每有此须,动十数万,损民财力,而又无所取,至于寒庶,则人思自竭,虽复室如悬罄,莫不倾产殚财,所谓葬之以礼……”,但于礼仪,并无定式。
至明清时,逐步形成定式。古时“人生七十古来稀”,人活至50多岁60岁以后逝世即为寿终正寝。所以,50多岁时其后辈即可为其准备寿衣(又称老衣)、寿鞋(又称老鞋)和寿材(棺材)。亦有老人未死时自己即穿上寿衣的,认为可以延寿。寿衣要有“五领三腰”,即五件上衣和三件裤子。衣、裤、鞋皆不用纽扣,亦不能打结,即避讳谐音“扣住”和“打劫”之意。老人病危弥留时,亲人和挚友要守候身旁,为其送终。
此时,如果有人身在外地,无论多远,都要尽力赶来,否则便成遗憾。南京人还有“死不瞑目”一说,指的是老人未见到心里想念的某位亲人,便不肯“离去”,一待这位亲人来到,见了面,便安然而逝。
人一断气,马上要做的几件事是:先要撤床上帐子,因为帐子犹如网子,似乎是天罗地网;为死者理发、洗手脚、擦身,然后换上事先准备好的寿衣;俗传人死必经恶狗村,故而换衣后,一定要用绳穿7枚龙眼,悬于手腕,一时未备龙眼可以面作球代替,俗云持之可以抵御恶狗之噬;将死者移至堂屋,设起灵堂,死者要放在堂屋上首中间,头朝南(向外)脚朝北(向里),让死者口中含上银钱(或铜钱,或米谷),头前放上一碗夹生饭,称“倒头饭”,脚后放上一盏素油灯,称“长明灯”(又称“引路灯”);焚烧事先准备好的纸扎轿马,意谓送其上路……。
【吊 唁】
丧家此时一般都要报丧。报丧者一般是长子,如长子早逝,则由二子承担,依次类推,亦有由长孙报丧者。古时报丧者要亲自临门,而又不能跨人上级、亲属和朋友的大门,只能在门外跪报。后世有以丧主名义用书面形式报丧,此类书文称作讣告,或称讣文。
讣告的写法有一定的格式,要写明死者(父称显考,母称显妣)姓名、履历,生卒年月日及出殡日期。另有所谓哀启,详述死者生平,随讣文分送。近世有将讣告在报纸刊登,或张贴上墙者。
解放后,死者如有单位,在单位多年者,多由单位发讣告通知。亲友接到讣告后,即来吊丧,并慰问死者家属。吊唁者临门,死者家属要着丧服,在灵堂棺侧哭灵,并跪拜答谢,迎送如礼。
民国时期开始,军乐兴起,死者门前置军乐队,吊唁者临门,即奏哀乐,以通告死者亲属,作好迎接准备。古时吊唁者,要携带衣被,以赠送死者,叫做改褪。后来即改作送孝幔,先为专用白布,后多为绸缎质地的被面,上贴一大“奠”字,有上下款,上款为某某千古,下款为赠者落名。亦有送挽联者,用对联的形式,概括写出死者一生功绩,并抒发悼念情思。至亲还有送财礼者。凡吊唁馈赠者,送葬或火化后,要留宴,如死者高寿,还要回赠寿碗(即吃饭小碗)、寿帕(即手帕)和红绳。
吊丧期间,家属亲友禁忌颇多,通常非丧事莫谈,禁嘻笑哄闹。面垢禁洗,女忌脂粉,男忌剃须、理发。食米粥淡饭,不食荤果,以示哀恸。
入殓,即“上材”,指死者入棺。清末及民国时期,死者亲属,特别是儿女们,这时都要守在旁边。一般由长亲(男丧由族长或伯、叔,女丧由母舅)主持,阴阳先生(即星相先生)指挥,先把棺木放好,在棺内铺上厚厚的纸钱(即黄表纸)和衾褥,由子孙和土工(抬棺人)将死者平稳地放人棺内,再在身周填人黄土、石,炭屑、雄黄、脚炭和纸卷,头下放鸡鸣枕,身上盖被,亦有让死者嘴中含玉、手中握玉的,将死者生前喜爱的器物放人棺内的。诸物放好,所有亲友绕棺一周,向死者告别。告别后,即盖棺封钉。大多数死者嘴中放一枚铜钱,但忌用“道光通宝”,因其含有“盗光”之意。
三日内,死者室中一切照旧,不得动移,每晚还要送一双草鞋、一只灯笼到土地祠,谓之“送监掌”。死后的第三日或第五日(必须逢单),全家换上孝服,为之“成服”。
【祭奠】
七日一祭,谓之“作七”。即每逢死者的七日,设盛馔以祭。如有女已嫁者,必于六七之日致祭,南京有俗谚云:“六七不吃自家饭。”富家则延请僧道,礼忏诵经,以求冥福。一般要祭七个“七日”。其中“头七”、“五七”和“终七”之日,礼仪最为讲究。而后便要择日题主。
旧时死者要有牌位,木制,上写死者头衔姓名,后写“之神主”。“主”字上面一点空着,余皆写黑字。“主”字上面一点,留待所择时日,请当道之显者笔醮朱殊相题,即为题主,俗谓“点主”。相传此日为亡者之吉日,故全家均着吉服,鸣炮奏乐,灯彩摇红,见者若不知其为丧事也。贫家请不起也请不来当道之显者,即自书点,谓之求主。
点主后三四日,举行治丧家奠。治丧,为亲友前来吊唁,来者要赠钱物,孝子唯匍匐灵右答礼,别延相知者应接宾客,谓之司宾。治丧礼仪,与成服略同。家奠,为族中人行礼。是日虽贫家亦延僧徒诵经,以求超度。
【出 殡】
传统观念,认为人死之后,入土为安。出殡(又称“发引”)时,当棺柩在宅内被抬升起来,称作“起灵”。孝子捧哭丧棒在前,其他亲友在后,还有鼓乐导引,有纸扎开路神(赤发蓝面)、方弼方相(身高数丈)、天禄避邪诸兽开路,丧仪盛者数千人数百人不等。沿途要抛撒纸钱,谓之“买路钱”。
棺柩出门,堂上置米一斗,上插一根尺、一杆秤、一面镜子、一把菜刀,秤上挂一本历书,旁边烧一盆火,谓为“镇堂”。
葬前数日,已由坟山的主人,即南京人谓之“坟亲家”,挖好坟坑,谓之“打金井”。棺柩来到墓地,先要由孝子下穴烧纸钱,谓之“暖炕”。棺柩入穴后,要由亲人先填一点土,然后别人才能填土,并垒成馒头型坟堆。故堆上还要再垒上一个圆形坟帽。亲友向坟前磕头或鞠躬后,绕坟走一圈,以示尊敬,并示告别。墓碑可当时竖立,亦可以后再竖,还有在坟周垒起墙状的坟圹的(坟的正前方要留有门)。
出殡队伍回家不能走原路,意为“不走回头路”,也不能回头张望。来到家门口,不能直接回家,要用草把在门口点燃,让亲友跨火而入。到家要吃糖茶,有的人家还设宴招待。亲友告别回家,一定要让他们带上云片糕,意为“高来高去”。死者若是高寿,还要给客人发送“寿碗”,还有另送一根红头绳的,让人“讨寿”。
坟既成,三日后必再临视,设祭哭奠,谓之复山,又谓复三,俗称“圆坟”。此后,百日为“小祥”,二周年为“大祥”,都要祭奠。而其中每年的清明节要扫墓,七月半(农历)鬼节要祭奠,此外,冬至和除夕也是要祭奠的。
太平天国时期,对丧葬礼仪有较大改革,太平天国正式文书《天条书》明确宣布,在丧葬问题上把“一切旧时坏规矩尽除”。一切佛教的丧礼和一般中国人的祭祀旧俗全部被严加禁止。死不用棺,用则为妖;香火不设,设则为邪。死为升天,享受天堂极乐,为莫大喜事,不许哭。还规定,所有升天之人,俱不准照凡情歪例,私用棺木,以锦被绸绉包埋便是。坚决反对葬墓讲风水的恶习。办丧事时,只要用牲醴、茶饭祭告一下皇上帝就可以了。
民国时期,开始有人仿效西俗,丧事从简,以黑纱缠臂为服,张挂挽联孝幛,开追悼会,行鞠躬礼,向遗体告别。而一般百姓有行旧礼。
解放后,新风渐起,一扫陈习,提倡火葬,土葬渐止(按:据明周晖《金陵琐事》记载:“陪京有家贫者,亲死付之一炬。”可见明时南京即有火葬)。
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,尚或有土葬,但纸扎轿马、神主牌位、做佛事等,自觉而废。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红卫兵“破四旧”,甚至有到人家搜寻寿材,取出焚化者,用棺材土葬遂绝,但是,火化后骨灰盒再行土葬者颇众。
20世纪80年代,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,人们生活普遍得到大大提高,一方面大办丧事,沾客送礼,甚至出棺吹吹打打,摆供祭灵,披麻戴孝等旧的殡葬习俗又有所恢复,一方面适应人们的不同需要出现了可以存放骨灰盒的骨灰堂,可以再行土葬的公墓,人们可以明正言顺地将亲人的骨灰盒送至骨灰堂、公墓等地,同时,清明扫墓、七月半(农历)和腊月底焚烧纸钱,以寄托后人哀思的方式,也得到理解。
至20世纪90年代,甚至出现一批大做冥钱生意的贩子,冥钱的种类也日益繁多,有传统的黄表纸、锡箔,亦有新起的“冥都银行”、“天地银行有限公司”发行的“天堂地府通用”纸币,还有金箔、银箔和“金币”等等。殡葬礼仪,本地用电话、外地用电报报丧。火化之日,亲友送花圈、孝幛,臂围黑纱,亦有胸前佩戴小白花的,在火葬场礼堂,开追悼会,或举行向遗体告别仪式。骨灰除存放或葬坟外,20世纪90年代亦有抛撒入长江者。